關於台灣餐廳收服務費這件陋習
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去很多餐廳吃飯,都會酌收10%服務費,一開始雖然造成風波,但這行之有年的規則或許一般人早已經習以為常。

我是怎麼樣都覺得不合理,其實台灣的「服務費」和國外餐廳的「小費」定義不同,畢竟這筆服務費通常都是被老闆拿走了,很少會到真正辛苦付出勞力的服務員身上。

尤其在疫情的時候引發爭議最多,例如餐廳改掃QR code點餐或自助式,還是收取這10%的服務費,這有道理嗎?

Men’s Game玩物誌的Allen也說

你是服務業,你的餐點本來就包含了服務,你這10%本來就應該計算在你的價格表裡,不應另外再列出來,買單時才加10%,那就菜單看起來少10%,但買單時又多出10%,一個變相的看起來便宜,然後又變相加價,先哄再騙的感覺。

說得真好,你為什麼要獨立那10%的服務費? 你覺得那是營運成本的一部份想收取可以,菜單上每個品項都加上去不就好了,何必玩文字遊戲。這種巧立名目的餐廳真的很糟糕,所以只要吃飯遇到幾乎沒服務或服務很爛還硬是要收費的,不好意思下次我是絕對不會再去,列為拒絕往來戶。

況且既然收了服務費,就不能再限制禁帶外食及清潔費和開瓶費,因為這些都是服務內的範圍,對此消基會也認為,加收這些費用相當不合理,消費者等於「被剝兩層皮」。

還有就是我個人是覺得你既然要收服務費,也要有個級距分別

最不合理的就是設定固定10%,結果人越多消費越高,收取的更多,這樣不太對吧!

應該是有個門檻比如說多少錢以下收10%,依據消費金額往上提高依序遞減為8%→5%→2%

這樣一來起碼在民眾的觀感方面就好多了。

以上就是我自己發發牢騷罷了,台灣各家收無服務費的餐廳是絕對不會理我的 反正生意一樣好得不得了,人潮一樣多,當然繼續賺爛

但身為消費者我可以選擇的是—用新台幣用力支持至今不收服務費的店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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